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征文活动中,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伍海清、赵凤飞共同撰写的论文《整体主义证明模式下零星贩卖毒品案件电子证据运用初探》荣获三等奖。
2024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联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征文活动,其中,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海清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凤飞共同撰写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下零星贩卖毒品案件电子证据运用初探》论文荣获三等奖。

自2023年以来,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多篇调研文章获奖,未来将持续加强干警调研写作能力建设,持续发挥检察理论调研工作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激励全院干警结合岗位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及时总结成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