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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新闻
青春不“凌”乱 校园书香溢
时间:2026-04-10


校园,是少年梦想拔节生长的净土;阳光,是少年心智日趋成熟的养分。然而,当校园欺凌的阴霾悄然出现,净土蒙尘、养分枯竭将成为难以回避的青春之问。积极预防和依法处置校园欺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使命和责任。


近日,大理市检察院干警陈怡静、赵腾一行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大理二小,开展“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主题法治宣讲,全校师生862人参与本次学习活动。

宣讲过程中,法治副校长深入结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提问,准确界定校园欺凌与日常打闹的边界,系统讲解校园欺凌的具体类型、法律责任及严重后果,切实打破“未成年人违法不担责”的认知误区。



针对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法治副校长给出“三要三不要”指引原则:不要忍气吞声、不要以暴制暴、不要围观起哄;要保护好自己、要勇敢拒绝、要及时告诉他人。

宣讲现场氛围活跃、互动热烈,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发言,掌握了向校园欺凌说“不”的价值观和方法论。本次法治宣讲真正实现了普法宣传的目的,有效提升了全校师生的反欺凌意识和法治素养。




大理二小

二(1)班

学生

听了防欺凌讲座,我知道了校园里不能欺负同学,友好相处。如果有人欺负我或欺负别人,我要勇敢告诉老师和家长,不害怕。

通过学习防欺凌知识,我明白了要尊重每一位同学,不欺负、不孤立他人,不做冷漠的旁观者。遇到欺凌现象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学会保护自己,也主动帮助身边的同学。作为少先队员,我们要文明友善、团结互助,共同抵制校园欺凌,守护温暖和谐的校园环境。

大理二小

五(2)班

学生

大理二小

少先队大队

辅导员

陆老师

作为教师,我们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日常交往与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欺凌苗头,加强正面引导与教育。教育学生懂得尊重他人、团结友爱,不欺负弱小,不做冷漠旁观者。同时引导学生遇到欺凌敢于发声、及时求助,用爱心与责任守护每一位孩子,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山的那边,传来阵阵书声;校园之间,溢满书香味道。大理市检察院将始终与社会各界携起手来,用心守护成长,用爱驱散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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