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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益路有你 检亮苍洱”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时间:2023-03-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夯实公益诉讼检察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营造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大理市检察院能动履职,认真落实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全省公益诉讼宣传月为契机,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开展益路有你,检亮苍洱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介绍公益诉讼监督下网格工作,以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活动中,围绕《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规,重点讲解关于土地资源、土地环境、土地生态、土地安全等公益保护领域相关职能,加强对以苍山洱海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注重对民族文化的普法教育,切实保护大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同时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现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扩大了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公益诉讼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也将公益诉讼与地方工作深度融合,在推动系统治理和溯源治理上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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