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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做好当下事】 公益诉讼宣传月 大理市检察院做了这些事
时间:2022-05-3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公益保护领域的监督职能,助力打好水污染防治和“湖泊革命”攻坚战,为守护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开创江河湖泊治理现代化的双赢多赢共赢格局持续贡献检察力量,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主题为“水泽万物·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基层行”的“公益诉讼宣传月”的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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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开展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相关工作,主动与地方统战部门、民主党派、团委、妇联、工商联、律师协会、研究机构等单位对接,广泛动员、多措并举,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向社会发布招募令等方式招募首批志愿者,并及时开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志愿者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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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湾桥镇古生村“党建+”结对共建,打造公益诉讼示范村。并依托古生村这一公益诉讼示范村的平台,常态化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玉洱银苍》的法治小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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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林长+检察长”机制,构筑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大理市检察院开展森林防火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的宣传,坚持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有关主管部门凝聚护绿、增绿、管绿的工作合力,为构建山青水绿的宜居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全力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真正做到“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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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联合巡河行动。经与河长办协商,大理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河长办联合开展了“河(湖)长+检察长”2022年洱海主要河流水质改善专项督查行动,在巡河行动中延伸办案触角,巩固办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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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确保每份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在公益诉讼宣传月,对文物和文化遗址保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河道沟渠污染整治、花甸坝禁牧工作、大理某公司补植复绿现场进行“回头看”,以检察能动履职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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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多形式开展公益诉讼“五进”活动。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依托“两微一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创作、传播精品内容,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释法说理、释疑解惑等形式,集中开展公益诉讼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间,为公益诉讼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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