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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时间:2017-06-09

  “三个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着力硬件建设、完善机制、交流互动,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的要求,构建起了“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着力硬件建设,完善律师服务平台

  多年以来,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着力加强硬件建设,完善律师服务平台,尽最大可能为保障律师权利创造更好的条件。

  提升硬件建设水平,确保律师接待硬件做到“三有”。在办公楼内专设了律师接待室及阅卷室用房两间,面积达30平方米,确保律师接待有专门场所。投入近二十余万元配备了律师专用电脑、打复印一体机、数码照相机、电子卷宗查阅终端、案件查询平台、光盘刻录机等电子设备,确保有现代电子信息设备。在律师接待室和阅卷室精心布置了盆景、桌椅、饮水设备、粘贴了相关警句格言等,努力营造出整洁优美的环境,确保有舒适的场所。

  强化建设信息化平台,用科技保障律师行使权利。每年都投入近十万元左右的资金不断加强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等所需的各种科技设备,依托全国检察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统一“进出口”、统一节点信息录入、统一案件信息公开等方式,实现案管系统与检务公开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办案过程和办案结果依法同步公开,让律师能方便快捷地通过网上查询到案件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流程、处理结果、强制性措施等信息。

  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供优质服务。购置速拍仪、刻录机等设备,对受理的案卷全部进行扫描,形成PDF格式高清电子卷宗,并完善电子阅卷配套措施,推出电子案卷光盘免费刻录服务。开通律师阅卷绿色通道,对律师提出阅卷请求的,硬性要求24小时内必须完成办理。目前,该院正在尝试完善互联网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预约阅卷等服务。近年来,共接待律师700余人次,满意率为百分百。

  二、着力完善机制,确保“规定”落地生根

  为确保《两个规定》落地生根,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着力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建设,把保障律师权利自觉地寓于日常的办案活动之中,多年来均无律师投诉。

  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让《两个规定》更接地气。根据《两个规定》的要求,该院制定了《大理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两个规定〉的实施细则》,除要求全面落实在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外,还要求所有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在案件受理和审查环节皆要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尤其是对依法作出的检察决定进行检察宣告中,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且对意见进行书面反馈,这既充分保障律师权利,又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如在审查办理李某某等5人故意伤害案中,辩护律师提出改变强制措施的请求后,该院通过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后,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理“8·28”系列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主动与律师交换法律意见,针对律师提出侦查程序有瑕疵的问题,及时让侦查机关进行纠正,完善了证据,确保了案件精准办理。通过把《两个规定》要求细化到具体的办案流程中,确保了“规定”落地生根。近三年来,该院共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7600多人次,主动告知办案程序进展2000多次,在办案中听取律师意见建议近600多次,保障了律师的会见、阅卷、知情等各项权利的充分行使。这成了他们近年来年均办结各类案件近千件,但均无冤假错案、案件质量过硬的重要保障。

  规范接待律师工作流程,确保保障律师权利有硬性要求。制定了律师接待、阅卷等工作规范和制度,使律师全面了解检察机关律师接待流程、工作要求,确保律师接待、阅卷工作规范便捷、有章可行。该院根据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指定案件管理部门为律师接待的第一窗口和首办责任部门,建立接待律师台账,明确由案件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将律师申请事项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流转到相关业务部门具体办理,还负责律师在检察环节执业的协调联系及办案部门对律师答复事项的跟踪监督工作,确保有专岗专人负责。此外,还将保障律师接待工作作为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责任落地。三年来,该院受理律师申请阅卷1174件次,调取收集证据116件次,为律师提供摘抄、复印、拍摄、扫描案件986件次,转交律师书面意见12份,全面保障了律师权利。

  健全内外监督,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在案管受案厅、检务接待室等醒目位置公布检务督察联系方式,畅通律师投诉渠道;引入律师对检察工作进行打分和满意度测评机制,强化检察人员保障律师权益的意识,促进律师接待和司法办案日益规范。由于主动公开检务和接受律师的监督,大理市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多年来无违法违纪情形,更无律师提出投诉、控告权利受侵犯的情况。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对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权利的行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律师能够依法正常行使相关权利撑腰。

  三、着力交流互动,确保沟通协调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与律师界的沟通联系,不断改进和加强保障律师权利工作,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与律师之间的交流互动平台,确保沟通协调到位。

  多渠道征求意见,不断深入推进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听取并征求律师对检察机关和检察环节律师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近三年来,该院主动与律师召开座谈会9次、征求意见20多次、通报办案工作情况7次,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17条均通过面对面协商、沟通,且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全面保障了律师的会见、取证、阅卷、知情、会见、代理等权利,还增进了互相理解和信任。如在2015年大理市政协工作协商会上,某律师对该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议案后,大理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安排专人及时与律师联系,两次进行面商,并邀请律师到院进行实地参观,该律师对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一个窗口接待、一站式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律师接待工作给予高度的肯定。

  搭建检律论坛,实现队伍建设双赢。该院连续十多年每年都举办检律论坛活动,通过开展案件研讨20次、专题讲座14次、论辩赛12场次等活动,让检察官与律师相互锤炼司法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和律师之间的沟通联系,不断打造法治共同体。尤其是自2015年以来,该院每年都与该市律师代表开展电视辩论交流,且通过电视直播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展示了检察官和律师的良好职业素质、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表扬。这种敢于晒、敢于亮的方式,成为了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涌现出全省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等各类省级人才近20多人的重要催动力。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规定》,把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作为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和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确保了该院用八分之一的人力完成全州三分之一办案任务,且无违法违纪、无错案。连续2次争创到全省文明单位、4次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撰稿人:王汝圭、耿维彪、熊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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