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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以案释法】 工资不拖欠,民生有保障
时间:2025-04-29

辛苦做工一整年,薪资拖欠一年又一年。

农民工朋友们遇到老板拖欠薪资的情况,一定要合理合法解决,拿起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至2021年11月,犯罪嫌疑人秦某某作为某项目水电工程负责人,将项目水电部分工程分包给杨某某。后犯罪嫌疑人秦某某拖欠杨某某班组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14700元。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间,秦某某在收到人社部门发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后,拒不执行整改决定,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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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

经查明,秦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鉴于其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在提起公诉前积极支付劳动者报酬,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矛盾纠纷已化解,没有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前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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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根治欠薪”部署要求,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深度融合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扎实的检察办案持续推进依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近三年来,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件10人,助力农民工欠薪专项监督19件,为280余名农民工讨薪720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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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农民工朋友们应理性维权,避免因过激行为反被处罚。切不可采取聚众闹事、堵门堵路等暴力讨薪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解决:1、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通过工会等组织调解;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3、申请劳动仲裁;4、向法院提出起诉;5、对于恶意欠薪,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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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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